Youth Union 青年聯社

星期二, 1月 06, 2009

為何要青少年背負濫藥原罪?(本社投稿至2009年1月5日蘋果日報的文章)

一直以來,社會各界對青少年濫藥的情況均極度關注,教育界和家長團體、執法和福利機構、還有各界社會人士等,一直密切地商討如何解決濫藥問題,時而 加強全港性禁毒宣傳,時而不斷掃蕩各大小娛樂場所,務求令青少年盡量遠離毒品,成效見仁見智。有見最近青少年的濫藥情況不斷惡化,社會各界陸續提出了許多 新建議,例如增撥資源人手、加強濫藥服務等,其中又以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提出的「青少年強制毒品測試」較為引起討論。

濫藥非青少年專利

專 責小組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率領,一直關注青少年的濫藥情況,並於月前公佈研究報告,其中提出多項禁毒提議,包括立法推行強制毒品測試,賦予警方權力在「合 理懷疑」下強制青少年驗毒,若於首次或第二次被驗出吸毒,將會被警誡或被轉介到戒毒中心,第三次被驗出者便會被檢控,報告更建議將條文效力擴展至域外,一 併打擊往返內地吸毒的青少年。「強制驗毒」的建議並非新鮮事,早於二○○八年立法會選舉期間,已有打着青年旗幟、聲稱為青年倡議政策的候選議員,明確要求 政府設立邊境強制毒品測試,以打擊青少年跨境濫藥,雖然有反對聲音指建議將會違反人權,但社會各界仍只是討論強制驗毒的方式、可行性及功效等,而鮮有審視 其帶來的負面影響。上述建議正好反映出整個社會是如何看待我們這一代青年人。眾所周知,濫藥並不是青少年的專利,不少中年人士甚至是中產階級均有濫藥的習 慣,既然濫藥已是跨年齡層跨階級的問題,而社會亦已有強烈共識去處理這問題,那麼要推行禁毒措施,理應是邀請每個香港市民一同參與,而並非只針對青少年, 因為高調地就某個群體「度身訂做」壓制性措施,往往會帶來負面效應。就以強制驗身的建議為例,賦予警察權力強制青少年驗身,又或者推行「自願性參與校內強 制驗毒」,容許校方在「合理懷疑」下強制學生驗身,其實已是一種對青少年和學生的惡性標籤,彷彿在告訴整個社會「青少年問題非常嚴重」,強化社會繼續視 「青少年」等同於問題根源,間接導致社會各界繼續嚴厲規管青少年,而忽略如何協助青少年於這個社會上發展自我。再者,禁毒措施再多,規管條例再嚴,如果大 眾沒有正視青少年正在面對的社會困局,而只懂批評年輕人「易受引誘」、「定力低」、「缺乏自律」等,那根本沒有觸碰到問題核心。在現今社會當中,青少年越 來越難找到社會位置,教育制度打造大量失敗者、職場上被「前輩」們掌控甚至堵塞了向上爬的階梯、社會極度側重發展金融商業等,令大部份有心有力有理想的青 年人被環境否定自我價值,繼而被整個社會遺棄。在一個無法展望將來、無法找到出口、無法向前邁進的情況下,毒品才那麼容易進入青年人的世界!

打破社會壓迫操控

解 決青少年濫藥問題的手段,並非透過剝削青少年的人權而達致更嚴厲的監控,也並非要青少年背負濫藥的原罪,而是與他們一起打破社會對其實施的壓迫、操控與宰 制,從而得以更多元化地發展自我,不過,若果社會各界明白青年人所面對的困局,也許便不會提議強制青少年驗毒了。作為青年人,面對即將來臨的不合理監控, 我們又能夠如何回應?選擇不理會?坐以待斃?還是一同站起來,對不公義政策說不?